澄清、补充公告首页 > 招标采购 > 澄清、补充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发表时间:2021-04-26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常弘昌采竞磋-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4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四章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版本,更正为“详见附件”。

2、磋商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中:投标人报价中“各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10%”更正为“各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5%”。

更正日期:20215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

址:武进区湖塘镇武宜北路217

联系方式:王老师、孙校长0519-86505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常州弘昌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新城公馆写字楼422

联系方式:0519-86321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龙梅

电   话:0519-86321919

附9: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如属于以上情形的请提供。如不提供此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上一篇:常州幼儿师范学校关于实训楼及食堂改扩建工程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废标公告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