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常弘昌采竞磋-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四章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版本,更正为“详见附件”。
2、磋商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中:投标人报价中“各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10%”更正为“各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5%”。
更正日期:2021年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
地 址:武进区湖塘镇武宜北路217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孙校长0519-86505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弘昌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新城公馆写字楼422室
联系方式:0519-86321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龙梅
电 话:0519-86321919
附9: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如属于以上情形的请提供。如不提供此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