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进 区 交 通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WJQ2019-22-001-01
日期:2019年10月12日
一、招标条件
龙江路-长虹路立交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 龙江路-长虹路立交改扩建项目配套工程施工项目(标段名称)已由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武发改复【2017】2号、武发改【2018】59号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苏武进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武进区龙江路与长虹路交汇处
2、工程规模:新增用地约88亩,新建立交范围内地面道路约3600米,宽11-19.5米,改建地面快速路约280米,宽约57米,新改建互通匝道6条。同步实施立交范围内地面道路、2座地面桥梁系、管线、照明、交通设施及交通监控、绿化等相应改建工程。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18日;竣工日期:2020年02月13日 。
5、投资额:45926.72万元。
6、本次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 序号 | 标段内容 | 规模面积(平方米) | 估算价(万元)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注册建造师 专业、等级 |
01 | 龙江路-长虹路立交改扩建项目配套工程施工项目 | / | 2675.98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及以上 |
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投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A(暂定)级及以上级别,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人设有交通资质的中心试验室(即中心试验室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机构进行,并提供该检测机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
(4)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6)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7)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需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工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8)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人,现要求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时,必须按照工程规模的要求申报相应的安全员,资审时需携带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证)等相关原件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507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需携带如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原件两份(格式详见附件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4、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如下:
潜在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详见附件。
本项目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六、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常州弘昌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武进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弘昌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武进区湖塘镇天豪大厦3幢16楼 |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21号新城公馆写字楼4楼426室 |
联 系 人:金国强 | 联 系 人:潘工 |
电 话:0519-86311169 | 电 话:0519-86321919 |
注:潜在投标人应经常登录查看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获取有关本次招投标的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账号:32001626759052503216
开户银行:常州建行丰乐支行
(2)投标保证金金额:
每单位每标段人民币 53 万元。
(3)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支付方式有三种:①建行网银支付;②他行网银支付;③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方式(现金除外)。
(4)为进一步方便投标人、保证投标人相关信息的安全,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开标当日签到的同时提交该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回单背面注明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全称、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手机号码),由招标人收取后统一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开具保证金缴纳清单,不再单独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
(5)第一次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登记备案。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至缴纳账户。
4、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19-88068636。
附件二:
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9)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之外,还应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
(10)专职安全员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
(11)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
(12)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A(暂定)级及以上级别,
(13)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
(1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需携带并递交的资料:
1、投标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后审:
1.1、《武进区工程建设投标申请书》(详见附件五打印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1.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1.4、安全生产许可证;
1.5、中心实验室证书(或受委托试验室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和委托协议。受委托试验室的证书可以是复印件盖受托试验室公章,委托协议需要原件);
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为资格审查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2019年08月至2019年10月;(如被委托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1.7、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为资格审查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2019年08月至2019年10月;(如项目负责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1.8、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
1.9、项目总工职称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为资格审查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2019年08月至2019年10月;
1.10、项目总工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
1.11、专职安全员C证(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为资格审查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2019年08月至2019年10月;
1.12、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
1.13、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
特别提醒:
①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复印件按所投标段每标段(一正一副)必须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②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外,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带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审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④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注::1、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包括:①社保手册;②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③从社保机构或网上自助打印的交费凭证;(其中之一均可)。
2、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
①开标时间: 2019 年 11 月 6 日09:00时(08:30-09:00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三楼 309 室签到,超过09:00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处理。)
②开标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三楼 309 室。
六、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备注:
一、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二、本工程图纸由 常州荣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附件三:
评 标 细 则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未出现报价相关信息。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与投标报名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审查中规定的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并获得招标人出具的收据。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 (14)按照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财务状况表。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大于60分为通过资质审查。 (1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b.工程量清单填写了投标报价;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报价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控制价总价上限(不含上限值)或任一章节小计金额上限(不含上限值)。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量。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本项目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或运算定义等,否则一律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注意投标函中投标价大写金额与清单汇总中投标价小写金额应该一致,若两处数值不一致(精确到元),则按无效标处理。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_叁_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设有交通资质的中心试验室(即中心试验室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机构进行,并提供该检测机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 (5)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 (6)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为A(暂定)级及以上级别,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7)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案更新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若评标公示过程中经查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8)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有在建工程,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案更新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总工,若评标公示过程中经查处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有在建工程,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9)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需具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项目总工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0)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 (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2)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被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2019年08月至2019年10月(如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 (1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4)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凡属于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中规定的重大偏差,或者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中未做强制性规定,但出现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投标人的文件。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信封 施工组织设计:80分 项目管理机构:10分 履约信誉: 10分 未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第二信封不再开启。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80分 | 总体施工组织、驻地建设布置及规划 | 20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总体布置,包括临时设施规划、施工工序等,是否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进行评价,由评委酌情打分。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5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是否详尽且符合项目建设需要进行评价,由评委酌情打分。 |
重点难点分析 | 18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是否准确、采取的相应措施是否有效等进行评价,由评委酌情打分。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15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总体工期安排及监理人提出的阶段性工期要求(若有)措施进行评价,由评委酌情打分。 |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12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创建市级、省级平安工地的措施及其他安全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及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由评委酌情打分。 |
2.2.2(2) | 项目管理机构 | 10分 |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资历 | 5 | 具备高级工程师得5分,中级工程师得3分 |
拟投入的项目总工的资历 | 5 | 具备高级工程师得5分,中级工程师得3分 |
2.2.2(3) |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信誉 | 10 | 根据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厅招投标信用档案中的等级、已完成公路工程的质量状况、承建招标人项目的履约表现情况等进行评定 (1)信用等级评为A级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给其满分 (2)信用等级评为A(暂定)级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扣减其信誉分的50%。(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示的信用等级为准) |
2.2.3 | (第二信封评审标准) | 1、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排名在前3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参与第二信封开标及评审。若出现2份或2份以上第一信封综合得分相同时,则以“ 施工组织设计” 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相同,则按信用等级评价较高的单位排名在前,若信用等级也相同,则以注册资本金较高者排名在前,若注册资本金也相同,则按省厅“投标报表”表2中财务能力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仍不能确定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2、若通过第一个信封形式性、响应性、资格评审的投标人人数小于3家,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如认定投标具有竞争性,则进入第二信封评审,若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可否定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控制价上限(包含总价及各个章节小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公布,开标时超过投标控制价总价上限(不含上限值)或任一章节小计金额者按无效标处理,不参与评标。 5、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标段通过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各标段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与标准文件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版为准): |
1、评标委员会将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进行评审,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不再开启。 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价评分前,发现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个且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意见中记载并提请招标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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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履约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四-1:
武进区交通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2:
目 录
一、《武进区工程建设投标申请书》(详见附件五打印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二份)
二、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中心实验室证书(或受委托试验室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和委托协议。受委托试验室的证书可以是复印件盖受托试验室公章,委托协议需要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为资格审查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2019年08月至2019年10月;(如被委托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为资格审查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2019年08月至2019年10月;(如项目负责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7、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
8、项目总工职称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为资格审查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2019年08月至2019年10月;
9、项目总工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
10、专职安全员C证(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为资格审查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2019年08月至2019年10月;
11、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的有效证书视同为原件;
12、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
附件五-1:
武进区工程建设投标申请书
:
根据贵单位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我单位基本情况:
1、资质类别和等级:
2、企业业绩、信誉:
3、其他说明:
(1)我单位将对本次投标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企业自愿放弃本工程项目的投标,并作为本企业不良行为由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2:
拟 投 入 的 施 工 人 员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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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名称 | 姓 名 | 职 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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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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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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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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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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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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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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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于本工程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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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 份 | 额定 功率KW | 生产能力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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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已完工程、在建工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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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职务 | 规模 | 开竣工时间 | 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 质量评定结果 | 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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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则需提供本证明,但不需要提供下页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2:
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全称) (职务)(姓名)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职务)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该代理人在 项目 标段的投标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再授权。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由委托人签署和递交投标文件的,需同时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和上页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七: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申 请 表
项目名称(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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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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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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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全称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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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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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联系人: |
手机: |
电子信箱: |
单位电话: |
单位传真: |
单位确认 (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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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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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填写本申请表。注意每栏必须填写完整,单位确认栏中印章必须清晰、完整,与单位全称一致。
2、请拟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此表两份。
【终稿】交通公告2019.10.12.docx